关于5月16日民生银行系统升级维护的通知

[详情] 尊敬的用户: 民生银行计划于5月16日17:30-24:00进行系统维护,维护期间通过民生银行进行税费支付业务将会受到影响。 请各单位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0311-95198。 特此通知。 河北省电子口岸 2024年5月16日

关于5月17日身份认证管理系统和制发卡及数字证书服务系统停机维护的公告

[详情] 尊敬的用户: 数据中心将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9:00-24:00对身份认证管理系统进行停机维护,届时将暂停身份认证管理系统和制发卡及数字证书服务系统业务办理。 请您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如有问题,及时与数据中心联系,客户服务热线电话:010-95198。 特此公告 河北省电子口岸 2024年5月16日

省电子口岸公司将持续为您做好服务保障

[详情] 尊敬的用户: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管家婆精准一码的支持、信任和关注。劳动节假日期间,管家婆精准一码正常运行。省电子口岸公司将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客服电话:0311-95198。 河北省电子口岸 2024年4月29日

关于月26日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网络维护的公告

[详情] 尊敬的用户: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口岸专网可靠性,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子口岸中心计划于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22:00至次日2:00进行网络系统升级维护工作,操作期间将影响“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等业务,对业务系统的中断影响自22:00开始预计持续10分钟。 请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如有问题,及时与电子口岸中心联系,客户服务热线电话:010-95198。 特此通知。 河北省电子口岸 2024年4月25日

1 国能黄骅港务公司五一假期装船量创历史同期新高 展开

[详情] 5月1日至5日,国能黄骅港务公司完成煤炭装船333.5万吨,日均达66.7万吨,同比增加23.1%,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五一假期期间,国能黄骅港务公司煤炭运输不停歇,坚持“高标引领、压力前置”,立足一体化运行优势,保持同频共振,强化与销售、铁路协同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力度,及时解决船货不匹配和车流不均衡等矛盾,日均卸车146.2列,完成一体化出区贡献度63.7%,较全年水平高5.2个百分点。加强与海事局、气象局等区域单位沟通协调,利用假期良好水文天气有利条件,高效组织7万吨级双向通航13批次72艘次,实现同口径增加350%;同时加强泊位作业船舶督排水管理,督排覆盖率100%,平均单船压缩排水时间2.02小时,同比提升52.3%,有效提高泊位利用率11.4个百分点,缩短单船泊位停时22.3%,实现船舶和资源“快进快出”,保持场存稳定弹性空间,为节假日期间一体化高效运行和能源稳定供应提供坚强保障。

2 全国港口吞吐量首季“开门红” 展开

[详情] 交通运输部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港口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节节攀升,生产运营实现“开门红”。其中,完成货物吞吐量40.9亿吨、同比增长6.1%,内、外贸货物吞吐量同比分别增长4.6%、9.5%;完成集装箱吞吐量7673万标箱、同比增长10%,内、外贸集装箱吞吐量同比分别增长8.5%、11.1%。 今年以来,各港口重大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枢纽功能不断增强,综合服务能级持续提升。宁波舟山港鼠浪湖矿石中转码头延伸段对外启用,首次实现“40万吨+20万吨”矿船双轮并靠;天津港20万吨级北航道正式开通,16个2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吞吐能力充分释放。 我国沿海港口积极开辟新航线,构建内联外通的航线网络,为进出口货物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运输通道;打造内畅外联的多式联运物流体系,助力腹地货源高效出海。一季度,辽港集团海铁联运量同比增长29.3%。 5G、AI、数字孪生等新技术赋能港口生产运营,港口服务能级不断提升。天津港集团发布全新一代智能化集装箱码头管控系统JTOS,烟台港首创的“全系统、全流程、全自动”干散货码头综合接卸效率提高21.9%,散货装船综合效率提高22.6%。

3 浙江施行海船多证联办改革助企减负 展开

[详情] 近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会同浙江海事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和中国船级社浙江分社,在内河船舶多证合一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础上,编制印发全省海船跨部门多证联办实施通告和办理指南,开展海船多证联办改革,解决沿海船舶证书办证慢、环节多、手续繁等问题。 此次改革打破审批结果互为前置的限制,实行海事“一窗受理”,交通运输、船检、金融监管等部门高效运转、并联审批的新模式。在多证联办模式下,申请人可以同步向交通运输、海事、船检等部门申请检验发证和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等证书。在系统数据共享受限的条件下,交通运输、海事通过工作群共享船舶信息和办理进度,无需企业来回折返,大大减轻企业负担。 浙江将对航运企业信用好的申请人实施“容缺受理”,申请人持海事管理机构出具的多证联办服务收存单,申请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危险品船除外),符合申请条件的仅需承诺领证时补齐容缺证书,交通运输、海事部门双方同步办理。多证联办申请人在申请同一船舶的多个证书时,可以改变逐项按序申请、按序审批的模式,实现同时申请、同时收存、同步审核,实现“一表申请、多证联办”。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改革改变办证必须停航的传统做法,允许船舶在办证期间继续持有效的原船舶检验证书和国籍证书航行,并由交通运输部门配发短期营运证,全国范围内转籍到浙江的海船均可实现“不停航通办”。 “改革后,办证材料预计可瘦身50%以上,办理时限压缩80%以上,实现企业船户办证从多头多次跑到一次通办的转变。”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预计每年可为1000多艘海船提供多证联办服务,平均办证时间由30天缩短至3天,为水运企业节约成本超30亿元。

4 “五一”假期中国邮政快递业揽投快递包裹40.32亿件 展开

[详情] 中国国家邮政局6日公布的监测数据显示,2024年“五一”假期(5月1日至5月5日),全国邮政快递业揽投快递包裹40.32亿件。 其中,揽收快递包裹19.99亿件,日均揽收量同比增长32.7%;投递快递包裹20.33亿件,日均投递量同比增长28.6%。 “五一”假期期间,中国各地民众出游需求旺盛,邮政快递业积极探索“快递+旅游”的行业融合发展新路径。全国400万快递小哥坚守岗位,为景区游客提供旅游纪念品、当地特产和行李的寄递服务。 在山城重庆,快递企业主动与动物园、下浩老街等知名景区携手,通过设置流动服务车、增设智能服务柜等方式提供寄递服务;在湖南长沙,一件件伴手礼、纪念品从黄兴路步行街24小时寄递点发出;在江西景德镇,快递企业提前准备好缝隙填充物、气囊袋、加固箱等包材,帮助游客把中意的瓷器平稳送到家。 除了服务假日经济,快递企业也在升级完善寄递解决方案,加快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在山东菏泽,“五一”假期期间芍药等鲜花迎来寄递旺季,快递企业从资源、包装、科技、渠道等多角度出发,制定鲜花专属运输方案。此类场景也发生在全国各地,大连的樱桃、海南的荔枝、舟山的海鲜、义乌的防晒产品……快递不仅拓宽多地优质农产品销售渠道,也助推具有地域特色的产业持续壮大。

5 河北道路运输证照电子化率达99% 展开

[详情] “手机上绑定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以后再也不用携带纸质证照了,真是方便!”日前,刚领取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河北省张家口市货车司机刘师傅高兴地说。河北省围绕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加快完善电子证照系统功能,全省道路运输行业证照电子化率达99%,累计生成电子证照377万张。 为推动电子证照互认,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与政务服务部门联合发文,使电子证照在政务事项办理、执法检查过程中,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京津签订《泛京津冀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协同发展区域合作协定》,实现京津冀电子证照共享互认。 河北省道路运输系统统一开展线上业务培训,各市分领域分层级开展线下培训,实现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和政务窗口业务人员培训全覆盖;建立覆盖650余名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管理部门人员的省、市、县(区)三级实时联络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详情] 近日,秦皇岛海关关员在对入境行李物品实施检查时,查获“问题地图”6张。上述地图存在错将我国台湾省按国家名称标注,漏绘我国南海诸岛、钓鱼岛、赤尾屿,错绘藏南地区国界线等问题,涉嫌危害我国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目前,上述物品已被依法扣留。 海关提醒:正确的国家版图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象征,不符合我国地图管理规定的印刷品和出版物,一律禁止印制和进出口。

[详情] 5月6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向石家庄海关所属保定海关申请签发中国—厄瓜多尔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这是5月1日中国—厄瓜多尔自贸协定生效以来,河北省签发的首份中厄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凭借这份证书,长城汽车出口的本批次货值52.1万元的汽车零件到达厄瓜多尔后缴纳的关税税率降为0,享受关税优惠5.2万元。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国际物流部经理吴春辉介绍,厄瓜多尔是该公司在拉丁美洲的重要市场之一,中厄自贸协定生效后,他们出口纯电动汽车关税将在15年内由40%降至0,插电混动汽车关税在10年内由最高20%降至0,非常有利于扩大在拉丁美洲市场的份额。 厄瓜多尔是中国在拉美地区重要的经贸伙伴,也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合作伙伴。中厄自贸协定生效实施将提升两国间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激发两国贸易投资合作潜力,推动中厄经贸合作全方位提质升级。根据协定安排,货物贸易方面,中厄双方将分别对约90%的税目逐步相互取消关税,涵盖彼此主要出口产品,其中约60%的税目在协定生效当天立即取消关税。中国的塑料制品、化学纤维、钢铁制品、汽车及零部件、锂电池等大多数产品进入厄瓜多尔市场时,厄方进口关税将逐步削减至零。同时,厄瓜多尔的香蕉、对虾、鱼、可可和咖啡等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时,中方进口关税也将逐步降至零。 为助力河北企业利用中厄自贸协定抓机遇、拓市场,石家庄海关聚焦企业实际需求,做好贸易数据筛查,摸排分析河北省与厄瓜多尔外贸情况。在协定实施前,积极开展协定关税减让和原产地规则宣讲,指导企业利用自贸协定享受政策红利。据石家庄海关统计,2023年,河北省对厄瓜多尔进出口总值16.8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20%。 石家庄海关关税处副处长张少普表示:“中厄自贸协定的生效,必将为河北汽车、食品、机电等产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下一步,石家庄海关将继续深化实施‘智能审核’‘自助打印’等便利化措施,帮助企业提升自贸协定知惠享惠能力,开拓更多海外市场,服务河北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详情] 一季度外贸实现“开门红”,进出口规模历史同期首次突破1500亿元;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同比增长13.4%;自贸试验区进出口同比增长27.3%…… 4月2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2024年一季度河北省外贸进出口情况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今年一季度全省外贸进出口整体情况。 数据显示,一季度,河北实现外贸进出口总值1517.4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15%,增速高于全国整体增速10个百分点。其中,出口878.4亿元,同比增长15.5%,增速高于全国整体增速10.6个百分点;进口639亿元,同比增长14.3%,增速高于全国整体增速9.3个百分点。 “一季度,河北省进出口总值较去年同期增长198.2亿元,创历史同期新高。同时,进出口增速创去年以来季度新高,首次达到15%。”石家庄海关副关长石金峰表示,总的看来,一季度河北外贸展现出强劲韧性,为实现全年“质升量稳”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面临当前复杂的国际形势,全省外贸企业综合竞争优势更加巩固,进出口持续向好。数据显示,一季度,民营企业进出口978.2亿元,同比增长17.8%,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64.5%。值得一提的是,河北省高级认证企业(AEO企业)进出口436.5亿元,同比增长11.7%,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28.8%。 外贸“朋友圈”的延伸拓展,为河北深入挖掘外贸增长潜力开拓了新领域。一季度,河北对澳大利亚进出口240.5亿元,同比增长23.4%。对东盟进出口196.2亿元,同比增长23.7%。此外,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734.7亿元,同比增长13.4%,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48.4%。 石家庄海关统计分析处处长王玉兰表示,今年以来,我省持续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往来,持续优化贸易结构。一季度,河北对共建国家出口钢材、电动汽车分别同比增长17.9%、1.2倍;同期,自共建国家进口农产品24.8亿元,同比增长42.3%,其中进口干鲜瓜果及坚果6.6亿元,同比增长5.7倍。 值得关注的是,高水平开放平台进一步激发河北外贸新动能。一季度,河北省自贸试验区进出口增速高于全国自贸试验区整体增速22.3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国第4位。其中,曹妃甸片区、大兴机场片区、雄安片区同比分别实现35.8%、21.7倍、1.2倍的正增长。同时,河北省综合保税区注册企业数量同比增长6.3%。 王玉兰介绍,一季度,我省外贸在改造提升资源类传统产业、巩固壮大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布局建设生命科学等未来产业方面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为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积蓄了新优势。 在出口方面,一季度,“河北品牌”商品出口呈现数量增加、规模扩大、热度走高的趋势。全省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同比增长18.1%,高出全省出口整体增速2.6个百分点。特别是,以电动汽车、锂离子蓄电池和光伏产品为代表的“新三样”产品领跑出口新赛道,出口115.3亿元,同比增长2.3倍。 在进口方面,河北进口大宗商品需求强劲。一季度,进口大宗商品458亿元,占进口总值的71.7%。此外,进口肉类、集成电路7.8亿元、3.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2倍、38.1%。

[详情] 梨,作为“百果之宗”,在我国栽培历史悠久,而河北正是这种古老水果的起源中心之一。为支持河北传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石家庄海关聚焦“提质、扩面、增效”,将高效监管和快速通关有机融合,落实落细各项惠企举措,助力河北鲜梨通畅出口。 在扩面上用“实”力 “十里春风暖,梨花今又开。”走进衡水冀州肖家庄,阵阵甜美的梨花香气扑面而来。伴着阵阵花香,肖家庄果园的负责人任强又开始了一年的忙碌,“以前我们的皇冠梨都是内销,去年海关帮我们成功注册了出境果园,现在有近300吨梨子已经顺利‘走出’国门,不仅销路更广了,价格上也卖的更高了!” 以前衡水鲜梨出口区域比较单一,出口注册果园仅集中在深州市。了解到情况后,我们迅速行动,对各地市新注册果园开展‘保姆式’帮扶,主动开展‘送政策上门’,帮助企业快速了解和掌握注册登记流程,助力符合条件的果园快速获批。”石家庄海关所属衡水海关副关长李东介绍道,“现在辖区冀州、阜城等地1100多亩注册果园的鲜梨已成功出口到新加坡、菲律宾等国家,呈现出‘多点开花’的良好态势!” 河北是世界公认的梨果发源地之一,也是中国鲜梨最大产地。石家庄海关工作人员深挖潜能,在省内多个鲜梨集中产地开展实地调研,对申请注册果园做好前期指导,对地理位置相近、申请位置相近的果园集中开展考核,提高考核和审批效率。截至目前,在石家庄海关的倾心助力下,河北省注册鲜梨包装厂53家、注册梨园176家,出口果园面积不断扩大,出口鲜梨产量不断提升。 在提质上下“实”功 近日,一辆装有26.68吨鲜梨的货车从晋州市冀东果业有限公司的厂区缓缓驶出,通过公路运输出口到越南。 “我们公司的鲜梨汁水饱满、口感脆甜,深受国外客户青睐,我们的出口订单已经排到了6月份。”谈到今年的出口情况,该公司经理范丽难掩心中的喜悦。“以前是我们找客户,现在是客户找我们,这其中的转变离不开海关的大力支持!” 过硬的品质是范经理口中“转变”的关键和核心。为擦亮河北鲜梨出口这张“名片”,推动鲜梨出口“以质取胜”,石家庄海关从加强鲜梨果园管理入手,坚持用“体系”管“质量”,严格农用化学品使用、果实采收、水果加工等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同时,发挥海关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职能和技术优势, 结合辖区出口鲜梨产业发展特点,深入研究国外准入要求,指导企业有效应对进口国贸易壁垒。2024年第一季度,石家庄海关监管出口鲜梨9.6万吨,远销30多个国家和地区。 在增效上出“实”招 在“质”升“量”增的大好形势下,“快”字是石家庄海关助力鲜梨扩大出口的又一“关键招”。 近日,东方果品有限公司对一批重量为2.2吨的出口鲜梨自主出具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原产地声明,这是河北省首份企业为鲜梨自主出具的原产地声明。“成为经核准出口商后,在公司就可以随时自主出具鲜梨原产地声明,非常便捷。同时还可以享受关税减让红利,开拓RCEP市场更有信心了。”东方果品有限公司法人郭忠涛高兴地说。 “我们还注重惠企政策叠加,加大鲜梨企业AEO认证培育力度,帮助企业建立完备的内部控制、财务管理、规范经营制度,成功助力两家鲜梨企业成为经核准出口商。”石家庄海关所属沧州海关关长白原介绍道,助力企业充分享受“优先办理预约通关”“优先查验”等快速通关便利措施。 同时,该关积极应用智慧海关建设成果,大力推进属地查检业务管理系统应用,未抽中查验的货物系统自动签发电子底账,时间压缩至几十秒钟。积极推广鲜梨原产地证书“线上办理+智能审核+自助打印”模式,用好鲜活易腐农食产品属地查检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查检和“5+2”预约查检,为鲜梨出口按下“加速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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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匈牙利农业部关于中国从匈牙利输入牛精液检疫和卫生条件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匈牙利牛精液产品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匈牙利农业部关于中国从匈牙利输入牛精液的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 二、允许进口商品 牛精液。 三、检疫审批要求 (一)匈牙利农业部(以下称匈方)在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已签发进口牛精液检疫许可证后,方可依照《议定书》的规定对供体公牛、试情动物、精液采集的条件实施检验检疫。 (二)每份进口牛精液检疫许可证只允许进口一批牛精液。 四、动物卫生状况要求 (一)匈方确认其境内没有口蹄疫、牛瘟、蓝舌病8型、牛传染性胸膜肺炎、小反刍兽疫。如发生上述疾病,匈方应及时向中方通报有关情况,包括:疫病名称、发生疫病农场所在地和具体地址、受感染的动物种类和数量以及匈方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并立即停止向中国出口牛精液。 (二)匈方确认: 1.精液中心所在省无狂犬病。 2.出口精液的精液采集中心至少3年内无裂谷热、牛结节性皮肤病、水泡性口炎、鹿流行性出血热、蓝舌病、牛结核病、布氏杆菌病、牛地方流行性白血病,并且至少两年内无牛传染性鼻气管炎、胎儿弯杆菌病、滴虫病、边虫病、牛病毒性腹泻/粘膜病、副结核病和钩端螺旋体的病例(或在实施检测、淘汰和消毒程序的情况下一年内没有病例)。 3.在首次采集向中国输出的精液前5年至末次采精后6周的时间内,采精中心内的所有供体动物无狂犬病。 (三)匈方须对精液中心内包括供体公牛和试情动物在内的所有动物按照欧盟和匈牙利的法规定期进行检测。 (四)如经双方注册的精液中心发生四(二)款所述疾病,匈方应及时向中方通报并停止签发该中心的检疫证书。 (五)精液中心内包括供体公牛和试情动物在内的所有动物,在首次采精至少30天前根据《议定书》要求进行检测,结果为阴性。 五、精液中心的要求 拟向中国出口牛精液的精液中心应由匈方批准和监督管理,并由中方予以注册登记,且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精液中心应符合匈牙利和欧盟法规以及《议定书》的标准; (二)精液中心所在地应执行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规定的用于预防、控制和根除牛海绵状脑病(BSE)的国家监测程序; (三)精液中心应符合WOAH有关精液生产和加工的标准。 六、供体公牛及试情动物的要求 (一)供体公牛有唯一、持久的身份标识并经匈方注册,可以溯源; (二)供体公牛至少1周岁,且从未用于自然交配; (三)供体公牛应在匈牙利出生或者是通过合法途径引进的,在引进时须按照匈牙利和欧盟法规采取严格的蓝舌病防疫措施,并在采精前进入精液采集中心至少饲养6个月(包括隔离期); (四)供体公牛出生于反刍动物饲料禁令实施以后(即2001年1月1日后),从未饲喂过匈牙利饲料禁令禁止的反刍动物源性蛋白或含有反刍动物源性蛋白的饲料。如为引进的牛,应来自BSE风险受控或者风险可忽略的国家; (五)供体公牛没有下列遗传性疾病:牛白细胞吸附异常(Bovine Leukocyte Adhesion Deficiency,针对荷斯坦品种)、多发性脊柱畸形(Complex Vertebral Malformation,针对荷斯坦品种)、SHGC (针对蒙特利尔品种)、短脊椎综合征(Brachyspina,针对荷斯坦品种)、锌缺乏症(Zinc Deficiency,针对PezzataRossa品种)、Haplotype of the Bruna 2(针对PezzataRossa品种)、Haplotype of the Fleckvieh 5(针对PezzataRossa品种)。 (六)所有供体公牛和试情动物在采精前30天和精液运输前,须经临床检查,确认无上述四(一)、四(二)款所列疾病迹象。 (七)精液中心内包括供体公牛和试情动物在内的所有动物按要求进行下列疫病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出口。 1.牛结核病:每年2次皮内结核菌素试验阴性。 2.牛布氏杆菌病:首次采精前30天内和末次采精后21~60天内,ELISA试验或BBAT试验阴性。 3.牛地方流行性白血病:首次采精前30天内和末次采精后21~60天内,淋巴结不肿大,且免疫琼脂扩散试验(AGID)或ELISA试验阴性。 4.传染性牛鼻气管炎:首次采精前30天内和末次采精后21~60天内,经血清中和试验(血清稀释1:2)或ELISA试验结果为阴性。 5.胎儿弯曲杆菌:每年2次胎儿弯曲杆菌分离培养或PCR试验为阴性。 6.滴虫病:每年2次分类培养和直接镜检或PCR试验为阴性。 7.钩端螺旋体:首次采精前30天内和末次采精后21~60天内,微量凝集试验检查钩端螺旋体(血清型包括:sejroe,hardjo, pomona,canicola,grippotyphosa,icterohemmorrhagiae)结果为阴性。  8.牛病毒性腹泻:进入精液中心前,供体公牛经病毒分离或病毒抗原试验,且经血清学检测(血清中和试验或ELISA)抗体阴性;供体公牛首次采精前30天内和末次采精后21~60天内,经血清学检测(血清中和试验或ELISA)抗体阴性。 9.蓝舌病(2016年以后采集的精液):供体公牛经血清学检测(AGID或血清中和试验或ELISA)为阴性(采精期间至少每隔60天检测一次,且末次采精后21~60天内检测一次)。或供体公牛血液样品经病原学检测(病毒分离或PCR检测)为阴性(首次采精和末次采精时进行检测,采精期间至少每隔7天进行一次病毒分离试验或至少每隔28天进行一次PCR试验)。 10.施马伦贝格病(2011年6月1日以后采集的精液):供体公牛末次采精后21~60天内进行1次血清学检测(SN或ELISA)为阴性,并且每批出口精液样品经RT-PCR检测施马伦贝格病毒,结果为阴性。 11.副结核:首次采精前30天内和在末次采精后21~60天内,用ELISA试验结果为阴性。 12.Q热:首次采精前30天内和末次采精后21~60天内,用ELISA试验结果为阴性。 (八)一旦发现上述六(五)、六(七)款所述疫病检测为阳性,则阳性供体公牛的精液不得向中国出口,且阳性动物应立即予以移出和隔离。 (九)因病死亡或BSE阳性的供体公牛的精液不得输华。 七、包装、标识及存储要求 储存精液只能用经清洗和消毒的液氮罐和未经使用的新鲜液氮,且每批精液应在匈牙利官方兽医监督下进行包装、铅封和标记。 八、检疫证书要求 检疫合格的,由匈方按照双方确认的证书样本签发动物卫生证书,且检疫证书应随输出的牛精液一起运输到中国。牛精液运抵中国入境口岸时,如无有效检疫证书或无检疫证书,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5月9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匈牙利牛精液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匈牙利牛精液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pdf

[详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匈牙利农业部关于匈牙利鲜食樱桃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匈牙利鲜食樱桃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四)《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匈牙利农业部关于匈牙利鲜食樱桃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鲜食樱桃(以下简称樱桃),学名Prunus avium L.,英文名Cherry。 三、允许的产地 匈牙利樱桃产区。 四、批准的果园和包装厂 输华樱桃果园、包装厂、冷藏库及冷处理设施均应在匈牙利农业部监管下的主管机构(以下称匈方)审核备案,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批准注册。注册信息应包括名称、地址及注册号码等,以便在出口货物不符合本公告相关规定时准确溯源。注册名单应在每年出口季节前,由匈牙利农业部向中方提供。 五、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1.亚麻黄卷蛾Archips podana 2.蔷薇黄卷蛾Archips rosana 3.台湾樱小卷蛾Enarmonia formosana 4.桃白圆盾蚧Epidiaspis leperii 5.扁桃仁蜂Eurytoma amygdali 6.芽广翅小卷蛾Hedya nubiferana 7.葡萄花翅小卷蛾Lobesia botrana 8.樱桃瘤蚜Myzus cerasi 9.欧洲樱桃实蝇Rhagoletis cerasi 10.欧亚环纹天蚕蛾Saturnia pyri 11.美澳型核果褐腐病菌Monilinia fructicola 12.南芥菜花叶病毒Arabis mosaic virus 13.李痘病毒Plum pox virus 14.李属坏死环斑病毒Prunus necrotic ringspot virus 六、出口前管理 (一)果园管理。 1.输华果园应建立并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以建立完善的溯源体系。维持果园卫生条件,及时清理落果、收获时开展修剪等;执行有害生物综合管理措施(IPM),包括有害生物监测、化学或生物防治以及农事操作等控制措施。 2.匈方应针对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开展果园监测。果园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应在具有必要植物保护知识的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完成。输华果园必须保留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治记录,并应要求向中方提供。防治记录包括在生长季节内使用的所有化学药剂的名称、有效成分、使用剂量及时间等信息。 3.针对葡萄花翅小卷蛾,匈方须对葡萄花翅小卷蛾进行监测,从樱桃盛花期至收获期,用视觉检查及诱捕器在注册果园进行监测,诱捕器的设置密度为注册果园内每公顷至少2个,每两周检查一次。一旦监测到葡萄花翅小卷蛾,必须进行有效防治,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的果园将被取消下一出口季的出口资格。 4.针对欧洲樱桃实蝇,匈方应从樱桃坐果开始到采摘结束对欧洲樱桃实蝇进行监测,在所有樱桃果园设置诱捕器。诱捕器设置的密度为每公顷至少1个,监测期间每月至少更换1次引诱剂,每两周检查一次诱捕器。一旦监测到欧洲樱桃实蝇,需立即进行有效防治。 5.针对真菌、病毒,输华樱桃须产自美澳型核果褐腐病菌、南芥菜花叶病毒、李痘病毒、李属坏死环斑病毒或悬钩子环斑病毒的非疫产区、非疫生产点或实施系统控制措施的果园(具体措施见附件1)。 6.针对卷叶蛾、蚜虫、介壳虫类和其他有害生物,输华果园须从开花至收获期监测,每周监测一次,重点调查枝干、茎、叶和果实是否有这些有害生物。如发现任何有害生物,应立即采取措施,如化学和生物防治,控制有害生物的发生。 (二)包装厂管理。 1.输华樱桃的加工和包装过程,需在匈方的检疫监管下进行。包装厂及冷库需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并具有防止有害生物再感染措施(如防虫网等)。 2.在加工过程中,樱桃须经水洗、挑拣、分级,剔除有缺陷的果实,并使用采后杀菌剂处理,以保证不带昆虫、螨类、烂果及枝、叶、根和土壤。 3.包装好的樱桃应立即入库,并单独存放,避免受到有害生物的再次感染。 (三)包装要求。 1.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符合中国有关植物检疫要求。 2.包装箱如有通气孔,应使用防虫网(最大孔径1.6 mm)或带有微孔的包装袋覆盖每个包装箱通气孔或整个托盘以防害虫进入。如使用木质包装,须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ISPM 15)的要求。 特此公告。 附件: 1.有害生物综合管理措施.doc 2.出口前冷处理操作程序.doc 3.运输途中冷处理操作程序.doc 海关总署 2024年5月9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匈牙利鲜食樱桃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匈牙利鲜食樱桃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pdf

[详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塞尔维亚共和国农业、林业和水利部关于塞尔维亚鲜食蓝莓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塞尔维亚鲜食蓝莓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四)《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塞尔维亚共和国农业、林业和水利部关于塞尔维亚鲜食蓝莓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鲜食蓝莓(以下简称蓝莓),学名Vaccinium L.,英文名Blueberry。 三、允许的产地 塞尔维亚蓝莓产区。 四、批准的果园和包装厂 输华蓝莓的果园、包装厂及冷处理设施均须在塞尔维亚共和国农业、林业和水利部(以下称塞方)审核备案,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批准注册。注册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及注册号码,以便在出口货物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时准确溯源。每年出口季前,塞方应向中方提供注册名单,经中方审核批准后在中方官方网站公布。 五、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1.地中海实蝇Ceratitis capitata 2.杜鹃蚜属一种Ericaphis scammelli 3.蓝椹链核盘菌Monilinia vaccinii-corymbosi 4.长孢盘菌属一种Godronia cassandrae 5.蓝莓叶斑驳病毒Blueberry leaf mottle virus 6.蓝莓焦枯病毒Blueberry scorch virus 7.乌饭树带状病毒Blueberry shoestring virus 8.烟草环斑病毒Tobacco ringspot virus 9.番茄环斑病毒Tomato ringspot virus 10.丁香假单胞菌丁香致病变种Pseudomonas syringae pv. Syringae 六、出口前管理 (一)果园管理。 1.输华果园应在塞方监管下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溯源体系,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维持果园卫生条件,如周围无影响水果生产的污染源、收获时剔除落果和烂果等,并执行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PM),包括定期开展有害生物监测调查,物理、化学或生物防治,以及农事操作等控制措施。 2.塞方应按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6号(ISPM 6)的要求,针对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制定管理计划,组织实施果园监测。如在监测中发现有害生物或其相应症状,采取包括化学、物理或生物防治等综合管理措施。输华果园的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应在塞方专业技术人员监管和指导下实施,技术人员应当接受塞方或其授权机构培训。防治不彻底的果园,塞方将暂停该果园输华资格,并立即通知中方。应要求,塞方应向中方提供关于该有害生物的调查报告或管理记录。 3.针对地中海实蝇,塞方应建立地中海实蝇监测体系,输华果园须从开花期至采收期使用以性信息素Trimedlure为诱饵,用Jackson诱捕器进行监测。诱捕器密度为每10公顷1个,面积小于10公顷的果园必须至少安装3个诱捕器,每两周检查一次。一旦监测到实蝇,需进行有效防治。 4.针对蚜虫、真菌、病毒等中方关注的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输华果园应在塞方技术人员监管和指导下开展监测。有害生物监测从开花期至收获期,至少每两周监测一次,重点检查果实、茎、枝和叶上是否有发生。如在监测中发现有害生物或其相应症状,需及时防治。 5.塞方应确保至少在果实采收前20天内对注册果园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果园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治情况以及田间卫生状况等。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应将样本送至官方实验室进行鉴定,并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对于管理不善,无法满足蓝莓输华植物检疫条件的果园,应暂停本季节的出口资格。 6.输华果园应保留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治记录,并应要求向中方提供。防治记录须包括生长季节使用所有化学药剂的名称、有效成分、使用日期及使用浓度等信息。 (二)包装厂管理。 1.输华蓝莓的加工、包装、储藏和装运过程,须在塞方或其授权官员检疫监管下进行。包装和冷藏设施需保持良好的卫生状态,并需具备防止有害生物再污染的措施(如防虫网等)。 2.在包装过程中,输华蓝莓须经挑拣、分级,剔除有缺陷的果实,以保证不带有昆虫、螨类、烂果及枝、叶、根和土壤等。 3.包装好的输华蓝莓如需储藏应立即入库并单独存放,避免受到有害生物的再次感染。 (三)包装要求。 1.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符合中国植物检疫和卫生要求。如使用木质包装,须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ISPM 15)要求。 2.每个包装箱上必须用中文或英文标注水果名称、国家、产地、果园名称或其注册号码、包装厂名称或其注册号码等信息。每个包装箱和托盘需用中文或英文标注:“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或“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3.装运输华蓝莓的集装箱需在装箱时检查以确保其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该项活动须被记录,以供塞方检查。 (四)检疫处理要求。 输华蓝莓需针对地中海实蝇采取冷处理措施,冷处理需在塞方或其授权人员的监管下,按照出口前冷处理操作程序(见附件1)或运输途中冷处理操作程序(见附件2)进行。冷处理指标要求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11°C或以下(果肉温度),连续处理14天或以上; 1.67°C或以下(果肉温度),连续处理16天或以上; 1.在贸易开始的前两年,塞方或其授权人员应按照每批货物2%的比例对每批输华蓝莓进行抽样检查。如两年内没有发生植物检疫问题,抽样比例可降为1%。 2.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整批货物不得出口中国。塞方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同时,保存查获记录,应要求提供给中方。 (六)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1.经检疫合格的蓝莓,由塞方签发植物检疫证书,注明果园和包装厂名称或注册号码,并在附加声明中注明:“This consignment complies with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the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Export of Fresh Blueberries from Republic of Serbia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is free from the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该批货物符合塞尔维亚鲜食蓝莓输华植物检疫议定书要求,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2.对于实施出口前冷处理的蓝莓,应在植物检疫证书上注明处理温度、持续时间及处理设施名称或代码等信息。对于实施运输途中冷处理的,应在植物检疫证书上标注“Cold treatment in transit”(途中冷处理),并注明处理温度、持续时间、集装箱和封识号码等信息。 3.在贸易开始前,塞方应向中方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样本,以便确认和备案。 七、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输华蓝莓到达中国进境口岸时,中国海关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检验检疫。 (一)有关证书和标识核查。 1.核查进口蓝莓是否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六条第(六)项的规定。 3.核查包装箱和托盘上的标识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 (二)进境检验检疫。 1.输华蓝莓应从中方允许进口水果的口岸进境。 2.对于出口前实施冷处理的货物,还需附有由塞方签字确认的冷处理结果报告单以及果温探针校正记录表格;对于运输途中实施冷处理的货物,需附有冷处理报告、果温探针校正记录等。 3.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对进口蓝莓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 (三)不合格处理。 1.如发现来自未经中方批准的果园或包装厂,则该批货物不准进境。 2.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在塞尔维亚新发生的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或发现土壤、植物残体等,则该批货物作退回、销毁或除害处理。 3.如发现不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该批货物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4.如冷处理被认定无效,该批货物作到岸冷处理(如为冷藏集装箱,可在本集装箱内进行)、退回或销毁。 5.如发现上述不符合要求情况,中方将立即向塞方通报,并视情况暂停相关果园、包装厂、冷处理设施的蓝莓进口。塞方应查明不符合的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中方将根据塞方整改结果,决定是否取消暂停措施。 特此公告。 附件: 1.出口前冷处理操作程序.doc 2.运输途中冷处理操作程序.doc 海关总署 2024年5月8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塞尔维亚鲜食蓝莓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塞尔维亚鲜食蓝莓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pdf

[详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法兰西共和国农业和粮食主权部关于法国猪源性蛋白饲料输华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法国猪源性蛋白饲料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法兰西共和国农业和粮食主权部关于法国猪源性蛋白饲料输华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 二、允许进口商品范围 本公告中的猪源性蛋白饲料包括肉粉、骨粉、肉骨粉、血粉、血浆蛋白粉,血液制品如喷雾干燥的血浆粉和血红蛋白粉等。 三、生产企业要求 输华猪源性蛋白饲料的生产加工企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获得法兰西共和国农业和粮食主权部(以下称法方)批准,并在法方有效监督之下生产,产品符合法方法律法规要求,允许在法国国内自由销售。 (二)由法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推荐,经中方审核合格并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有效期5年,获得注册登记生产企业变更情况法方应及时向中方通报和确认。 (三)实施HACCP质量管理体系或按照HACCP原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并有效执行产品追溯和召回制度。 四、原料要求 输华猪源性蛋白饲料生产使用的动物源性原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原料来源动物在欧盟地区出生和饲养,在官方批准的屠宰厂屠宰,经宰前、宰后检验,无任何不适合作饲料原料的传染病症状。 (二)原料来源动物没有因为动物疫情受到移动限制或者被扑杀。 (三)原料如果进口,应来自已经中方批准允许向中国出口该类原料的国家。 (四)不得使用反刍动物原料,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反刍动物源性成份污染。 (五)生产猪源性蛋白饲料原料应来自无口蹄疫、古典猪瘟、猪水泡病的农场饲养的动物。 (六)原料如果来源于法国境内饲养的生猪,应符合中法双方签署的非洲猪瘟区域化管理合作协议;如果来源于法国境外,应来自非洲猪瘟非疫区的国家(地区)。 五、生产加工要求 输华猪源性蛋白饲料生产加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经过中心温度不低于90℃至少15分钟的热处理,或者采用中方认可的符合欧盟规定的其他等效加工方式进行热处理;或者动物源性原料经过不低于90℃的热处理或符合欧盟法规并经中方批准的其他同等热处理。 (二)生产加工过程没有添加不明种类的动物源性原料和反刍动物源性原料等禁止使用的物质。 (三)生产中和生产后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 六、包装、标签和存储运输要求 (一)法国输华猪源性蛋白饲料应使用安全、洁净、密封良好、防潮以及不易破损的包装材料。 (二)法国输华猪源性蛋白饲料外包装需加施标签,标签应符合中方有关要求,并标注“非供人类食用”或“仅用于饲料生产”等文字。 (三)运输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 七、产品要求 输华猪源性蛋白饲料出口前,应按照批准的监测计划由法方随机抽样,确保出口货物符合以下要求: (一)在法方认可的实验室采用PCR方法或中方认可的其他方法对反刍动物源性成分进行检测,结果为阴性(不含反刍动物源性成分)。PCR方法检测反刍动物源性成分DNA的最低检出限为0.1%。 (二)符合沙门氏菌和肠杆菌科的要求: 沙门氏菌:25克样品中未检出:n=5, c=0, m=0, M=0; 肠杆菌科:1克样品中:n=5, c=2, m=10, M=3x102; n—检验的样品数; m—细菌数的阈值;如果所有样品中细菌数都没有超过m,该结果为合格; M—细菌数的最大值;如果有1个或多个样品中细菌数等于或大于M,该结果为不合格; c—细菌数介于m与M之间的样品数,如果其它样品的细菌数是小于或等于m,该结果仍认为可接受。 (三)法方对输华猪源性蛋白饲料实施安全卫生监测,确保产品符合中方安全卫生标准要求和相关规定,不含有危害人类和动物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 八、出口前查验和证书要求 法方负责输华猪源性蛋白饲料的检疫监管,并对经检疫合格的输华猪源性蛋白饲料出具兽医卫生证书,证明产品符合双方有关议定书的要求。每批货物应附有卫生证明原件。 九、进境检疫审批 进口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十、进境检验检疫 输华猪源性蛋白饲料到达中国进境口岸时,中国海关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检疫。 (一)证单核查。 1.核查是否附有《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核查是否来自注册登记企业。 3.核查卫生证书是否真实有效。 (二)货物检查。 中国海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结合本公告要求,对法国输华猪源性蛋白饲料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 (三)不合格情况处理。 1.无有效的卫生证书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2.来自非注册登记法国生产企业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3.货证不符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4.发现土壤、动物尸体、动物排泄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无法进行有效的检疫处理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5.标签不符合标准且无法更正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6.经检测发现安全卫生项目不符合中国饲料卫生标准的,作除害、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7.发现散包、容器破裂的,由货主或代理人负责整理完好。包装破损且有传播动植物疫病风险的,应当对所污染的场地、物品、器具进行检疫处理。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5月7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法国猪源性蛋白饲料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法国猪源性蛋白饲料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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